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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修志,确保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

发布时间:2009-03-20 18:36: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依法修志,确保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

——潮州市组织收听收看全省依法修志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2009年2月10日,潮州市组织市直各有关单位收听收看《全省依法修志工作暨2009年地方志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第四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会上,市长助理刘建伟就全市地方志工作作了部署,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责任,结合实际,加强监查,增强依法修志观念,确保全市2010年底前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

 编纂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特有的、具有二千多年历史的优良传统,地方志是保存历史、传承文明的重要文化载体,了解和研究各地的发展历史,地方志是不可缺少的重要依据。潮州市第二轮修志工作从2005年全面铺开,经过三年多的努力,《潮州市志(1992—2005)》90%的承修单位已完成志稿初稿撰写工作,第二轮修志工作的总体进展良好。但是,目前已完成的志稿质量参差不齐,各县区志编修进度也不平衡,一些部门领导重视不够,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了全市第二轮修志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刘健伟同志就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对全市地方志工作提出了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省政府颁布的《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的贯彻落实,努力实现全市地方志工作法制化;要认真抓好第二轮新方志的编修工作,重点督查,分析原因,落实责任,尽快制定措施,确保2010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第二轮修志任务;要认真抓好地方志编纂质量,严把质量关,以精益求精和科学的工作态度编纂地方志书,力争出精品,把潮州市的修志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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