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1-21 11:48: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转发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强制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通知》(粤府〔2011〕12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政府法制部门反映。
二○
主题词:司法 行政强制法△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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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潮州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驻潮部队,中央、省驻潮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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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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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