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3-06 19:17: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潮州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业经市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现下达给你们(见附件),请认真执行。并切实加强协调指导、跟踪监测,确保全市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各专项计划由市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根据实际另行下达。
附件:潮州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
潮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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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上级驻潮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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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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