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4-13 11:20: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记者 杨蕾 实习生 刘银璇)记者日前从市人社局获悉,自5月1日起,潮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968元,对比原每人每月808元的标准有较大幅度提高。
记者了解到,失业保险金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失业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潮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