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0-21 11:20: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用字,美化城市形象,10月20号下午,潮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会同市工商局、市城管局等部门到市区新桥东路开展社会用字检查清理工作。
“你们店名里‘珠宝’的‘宝’字用了繁体字,这是不符合规范的,要尽快按要求整改。”在市区新桥东路,工作人员们逐间店铺进行检查,发放《规范市区广告和店名招牌用字倡议书》,一发现存在不规范用字的情况,则入店与商店负责人进行沟通,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责任人通过重新制作、加挂副牌、全部拆除等方式限期整改。
据市语委工作人员介绍,新桥东路将创建为“规范社会用字示范街”,成为潮州市创建广东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在10月20号的检查活动中,新桥东路的广告和店名招牌用字仍存在着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缺损字等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潮州市的城市形象。
据了解,2015年11月份,潮州市将迎来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活动。近期我市积极开展规范社会用字自查活动,要求存在不规范用字的单位(商店)及时进行整改,全面营造和谐的语言文字环境,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潮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