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税法规 > 中央法规 > 2015年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2号海关总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18 10:55:16 来源:潮州信息网

海关总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2号        2015-12-18

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将自2015年12月20日起正式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28号发布)有关规定,现将该协定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见附件)予以公布,自2015年12月20日起施行。上述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以世界海关组织制定的《商品名称及协调编码制度》2012年版为基础。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

海关总署

2015年12月18日

关于2015年的其他信息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