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2-25 10:55:16 来源:潮州信息网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接口报文规范[2015]》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库[2015]253号 2015-12-25
税屋提示——依据财政部令第103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决定,自2020年1月23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中央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充分发挥标准化的导向作用,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接口报文规范(暂行)》(财库[2013]75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接口报文规范(2015)》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使用过程中,如对标准报文规范有新增或特色业务需求,请及时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反映。
附件: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接口报文规范(2015).pdf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