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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明显减少

发布时间:2016-02-17 11:20: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记者 李灿霞 刘漫娜 实习生 李铮)往年春节,不少市民都有燃放烟花爆竹的习惯。但随着相关部门监管力度和市民环保意识的增强,今年春节,潮州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的现象明显减少。

“往年春节,特别是初七小新乡迎神赛会这一天,持续的烟花爆竹声给我们一家带来了困扰,每天早上不到5点就被烟花爆竹声吵醒,今年基本没有听到烟花爆竹声。”家住城西街道小新乡的市民洪先生告诉记者,往年他家附近的市民一放烟花爆竹,他家的窗户就会被巨大的声响震得发抖,声音大不说,燃放烟花爆竹的烟灰还搞得他们小区乌烟瘴气。“今年燃放烟花爆竹明显减少,空气质量大大提高。” 洪先生高兴地说。

“以前每年春节,我们家都会购买一些鞭炮。最近两年,过年放鞭炮的习惯已被我舍弃了。”家住南较路的詹先生告诉记者,今年春节期间,他还积极动员亲戚朋友少燃放鞭炮。詹先生表示,如今,市民的文明素质越来越高,自己的小区今年燃放烟花爆竹的人也越来越少,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文明健康的方式欢度新春佳节。

“从我们清扫的垃圾量来看,今年市民燃放烟花爆竹明显没有往年多。”环卫工人王先生告诉记者,他在潮州工作已有几年的时间,在他看来,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习惯不断改善。以前沿街商家或一些城中村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比较普遍,现在明显减少了。即使要放,大家在燃放的数量上也会有所节制,不像以前那么铺张了。

记者从公安局治安部门了解到,从农历腊月廿四起,各级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多场烟花爆竹清查打击行动,严管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据统计,春节期间,全市共查处非法运输销售烟花爆竹案件1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3起,共治安拘留5人。

接下来,公安机关将继续开展清查行动,对禁放区域不间断地开展督查巡查。对此,民警再次提醒:我市城区(除磷溪镇、官塘镇、铁铺镇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不得从外地运输、携带烟花爆竹进入城区,如果违反规定,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予以惩处。(潮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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