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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潮州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启动

发布时间:2016-03-09 11:20: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第七届潮州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现接受网上自荐报名

  评选宗旨 

宣传、表彰在潮州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本地和外来优秀青年,树立当代杰出青年的良好形象,展示青年创新发展的时代风采,激励全市广大青年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奋发成才,为推动潮州各项事业发展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参选条件

(一)截止2016年5月1日,年龄为18周岁至40周岁(1976年5月1日至1998年5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潮州市户籍或现在潮州工作(服役)年满2年以上的外籍青年;

(二)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三)在本职岗位上对改善本地、本单位或本行业的生产、经营、服务、技术做出突出贡献,促进经济社会效益的提高。

(四)热心公益,服务社会,无私奉献,积极践行“创业,精致,感恩,包容”的优秀文化特质,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出色表现。

(五)积极影响、致力带领青年创业致富、建功成才,在广大青年中享有广泛声誉。

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共青团潮州市委员会、潮州市青年联合会、潮州日报社潮州市广播电视台

协办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

(二)评审委员会

组委会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团员青年以及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选审定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和自荐的杰出青年候选人进行综合评选审定,从而产生第七届“潮州市十大杰出青年”。

  自荐报送材料

1、前期报名材料:自荐者需下载填写《登记表》、撰写500字事迹简介和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所获主要奖项证书的复印件,两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以上材料统一用电子版形式,于3月15日前发送至组委会邮箱(2284090@163.com)。

2、初审报送材料:经团市委初审后,确定入选自荐者。

① 自荐者需上报《登记表》纸质版:统一用A4纸打印后由本人签字,由所在工作单位盖章、所在行业的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审核盖章,无工作单位的可在户籍所在村(居)和乡镇、办事处审核盖章,经县级(或以上)团委复审盖章后上报。

② 自荐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所获主要奖项证书的复印件,两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参选人是企业经营者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利税指标证明。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需提供书面证明。

③ 以上所需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各一式三份。自荐者须于3月18日前将全部推报材料(含电子版)上报组委会办公室。

组委会地址:潮州市枫春路市委大院二楼团市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2284090 

邮 箱:2284090@163.com

(报名表下载请点击附件下载)(潮州广播电视网)

潮州市十大杰出青年推报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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