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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18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

发布时间:2016-09-08 10:55:16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18号       2016-9-8

现公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6年9月8日

相关附件: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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