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0-24 11:20: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近日,记者从市民政部门获悉,2016年以来,潮州市着力抓好各项民生实事落实、基层治理创新等工作,民政工作得到有效发展。
2016年以来,潮州市抓好各项民生实事的落实,调整全市低保标准。城镇由410元/人月提高到485元/人月、农村由260元/人月提高到335元/人月。五保方面,潮安区年供养标准7548元/人年,饶平县6600元/人年,湘桥区7800元/人年,枫溪区8544元/人年。目前,潮州市落实低保、五保提标的要求,各县区已全部完成提标和补发差额工作。
同时,潮州市着力推进基层治理创新工作,深入开展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居)创建活动,构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集中打造农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的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基层治理上新台阶。接下来,潮州市结合实际,拟订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确定湘桥区为市级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单位,饶平县新丰镇、浮滨镇,潮安区龙湖镇,枫溪区詹厝村为县(区)级试点单位。
此外,潮州市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截至8月底,全市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总数达1198家,其中社会团体59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604家,基金会3家。(潮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