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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江流域潮州段首次列入禁渔范围

发布时间:2017-03-06 11:20: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3月1日起至6月30日,韩江流域潮州段进入禁渔期,这是潮州市辖区内的韩江流域首年实施禁渔期制度。

根据《农业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知》精神,从2017年起,潮州市韩江流域潮州段列入禁渔范围,今后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省渔政总队潮州支队支队长 陈振光:这次禁渔我们潮州段涉及的乡镇有赤凤、归湖、 磷溪、江东,还有龙湖等镇,(涉及)纳管的渔船有292艘,涉及的渔民有580多人,要求渔民兄弟自觉遵守农业部的禁渔规定,把渔船停泊在各乡镇相对固定的停泊点,封存网具,按照农业部禁渔的规定,在禁渔期内和禁渔区域停止一切捕捞作业。

实施禁渔期制度是水产资源繁殖保护的一项重要措施,对养护韩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有着重要作用,有利于实现韩江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维系水域生态平衡。

省渔政总队潮州支队支队长 陈振光:我们渔政部门已经制定了禁渔期的工作方案,对重点水域、重点的交界水域、捕捞水域还有停泊点进行检查和宣传,同时在禁渔期内加强巡查和执法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依照《渔业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最高可以处罚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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