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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锦州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6 15:33: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饶洋委〔2017〕41号

关于张锦州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村(居)党支部、各有关单位:

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

张锦州同志任饶洋派出所党支部书记;

免去詹南洋同志饶洋派出所党支部书记。

           中共饶洋镇委员会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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