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潮州政企 > 潮州市政府机构设置 > 潮州市直事业单位 > 潮州市志办

“爱家乡 查村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17-07-06 19:09: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文明是中华民族文明史的主体,村庄是这种文明的载体,耕读文明是我们的软实力”。村庄积淀了最为丰富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留住了中华民族的“根”和“魂”。村落风貌、家风家训、历史遗产、人文故事是岭南文化的载体,是我们身边最直接的爱国爱乡教材。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思想道德教育和社会实践中去,结合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全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广东省教育厅、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学生联合会联合开展“爱家乡 查村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潮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诚邀广大青年学生、团员、教师、社会人员利用暑假返乡及旅游时间,深入潮州村落,察看村情,探寻乡村历史文化。

一、活动名称:“爱家乡 查村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二、发起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广东省教育厅、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三、活动时间:2017年7月—10月

四、参与对象:广大青年学生、团员、教师、社会人员等

五、活动简介:在全省自然村落历吏人文普查基础上,利用暑假返乡、旅游等时

间深入广东乡村调查,随手拍、随手记,以客观、科学、礼敬的

态度记录和展示村落风采,挖掘村落特色。

(一)调查内容:包括村容村貌、村落由来、历史遗产、民俗风情、村落故事、

村落名人等。

(二)调查方式:进村走访、记录、拍摄等,察看村容村貌,聆听村落故事,

体验风土人情,感受家风家训等。

(三)调查成果:以自然村为单位,可为以下某项或数项。

1.文章:介绍村落历史与现状,包括调查内容的全部或若干项。文章应以史实(包括口述史)为依据,真实客观,严禁杜撰。文体、字数不限,图文并茂。

2.照片:反映村落历史与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村容村貌、生产生活、历史遗产、民俗风情的新老照片等,每村不少于5 张。照片要求真实、清晰,单张照片文件大小在3M以上,配详细说明。

3.视频:反映村落历史与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村容村貌、生产生活、历史遗产、民俗风情。每村时长5分钟左右。

4.其他可以反映村落历史与现状的形式。

(四)成果提交:

1.可为个人或团队作品,可参加单项或综合评选(含文章、照片、视频)。

2.应为原创作品,拥有完整版权。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学校)、联系方式、指导人员、参加评选类别等。

3.截稿日期为9月30日。

4.提交至主办方电子邮箱: chacunqingl@l63 .com、 chacunqing2@163.com; 或邮寄至广州市东风中路 305号省政府大院 10号楼省地方志办 607室,邮政编码:510031。联系电话: 020-83132861、020-83132854(工作时间)。

六、奖励机制:

1.评审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评委独立评审。

2.评委组成

评委由组委会办公室邀请专家组成。

3.奖项设置

设立单项与综合(含文章、照片、视频)一、二、三等奖,其中单项奖的获奖数分别为提交成果的5%、10%、15%;综合奖的获奖数分别为提交成果的10%、15%、20%。组委会根据参加人数适当调整比例。

七、成果使用:

活动成果主要用于全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相关成果展示,包括但不限于图书、网络、报刊媒体等。采用的文章、照片、视频,作者享有署名权。

附件:1.“爱家乡 查村情”主题教育实践启动调查项目与要求

2.“爱家乡 查村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信息表

3.“爱家乡 查村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统计表

关于潮州市志办的其他信息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