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24 11:20: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近日,潮州市出台《潮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加大财政投入,优化资源配置,补齐医疗卫生短板,促进城乡区域医疗卫生均衡发展。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基层医疗卫生补短板任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村卫生站全面达标。
根据《方案》,潮州市将整合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构建协同发展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医疗资源下沉和服务协同发展,统筹规划不同区域、类型、层级的医疗卫生机构布局,明确功能定位,加强分工协作,形成区域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中医机构网格化、服务一体化格局, 原则上新增医疗卫生服务资源重点下沉基层。 到2020年底,县(区)办公立医院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达到1.8张,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村卫生站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达到0.9张;县(区)依据常住人口原则上设置1所县(区)办综合性医院、1所县办中医院和1所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饶平县、潮安区设置第二家县(区)级综合医院。同时充分利用资源重组、设置分院、合作办医等多种途径,鼓励和引导城市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资源缺乏或服务能力薄弱地区延伸、转移;鼓励城市医院通过人才培养、学科合作、技术协作等形式,实现精准下沉、无缝对接和长效发展。
《方案》着重强调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坚持以基层为重点,落实强基创优行动计划,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硬件和软件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面完成现有县(区)级公立医院标准化建设,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科室建设,以及传染病、精神疾病、急诊急救、重症医学、等临床专科建设。到2019年底,全面完成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全部达到国家建设标准上限。制订全市县(区)级医院对口帮扶规划,城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区)级医院,原则上每年派出卫生技术人员数不低于全院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选派人员中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数占比不低于80%。
《方案》要求,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力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符合区域卫生发展规划的基本建设和设备配置经费由政府足额保障,其人员经费由政府根据当地卫生人才培养规划合理安排补助,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根据服务成本予以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缺口,由政府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做法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