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19 11:20: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潮州市城区临街商户门前包净化、包绿化、包美化公约
为响应市委、市政府“六城同创”“治六乱”号召,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创造净化、绿化、美化的城市环境,根据《潮州市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治六乱”大行动,加快推进“六城同创”工作的方案》的部署,现就潮州市城区临街商户的净化、绿化、美化责任,形成以下公约,共同依照执行。
● 一、潮州市城区临街商户是各自经营场所的门前净化、绿化、美化的责任人。请主动按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承担门前包净化、包绿化、包美化的责任,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 二、各责任单位(责任人)全面履行以下职责:
●?? 三、主动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将给予公开表扬。
●?? 四、拒绝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经多次敦促仍不整改的,将予以公开曝光。
●?? 五、临街商户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城市管理的有关规定,由相应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一)包净化
1、负责责任范围内的清扫保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投放垃圾,及时清除垃圾、痰迹、废弃物和积水,制止和劝阻随地吐痰和乱丢烟蒂杂物等行为。
2、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秩序管理。及时清理乱张贴广告标语及其他涂鸦,制止和劝阻乱张贴、乱悬挂、乱堆放和不按交通标识乱停乱放的行为。
(二)包绿化
责任范围内的花草树木生长良好。有效制止和劝阻践踏草坪、攀折(刻划)树木或者采花摘果等行为,经营场所内摆放花木盆栽。
(三)包美化
1、负责责任范围内的铺面整洁靓丽。及时更换残旧破损的广告标牌,及时清理明显影响城市容貌的设备设施,对临街立面及时粉刷更新。
2、负责责任范围内的临街照明。根据主管部门的规划设计,在临街合理配套照明灯光,原已安装外墙霓虹灯或装饰灯带的,在每天19时至23时开启光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