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12 17:09: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潮州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4名委员,2017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1、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分配方案
2、2016年度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考核情况的通报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隶属于潮州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设4个科室,2个管理部。从业人员33人,其中,在编21人,非在编12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7年,新开户单位103家,实缴单位1860 家,净增单位102家;新开户职工1.33万人,实缴职工9.19 万人,净增职工0.35万人;缴存额12.77亿元,同比增长 12.88%。2017年末,缴存总额87.73亿元,同比增长17.03%;缴存余额30.30亿元,同比增长22.70%。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比上年无新增减。
(二)提取:2017年,提取额7.16亿元,同比下降 27.38%;占当年缴存额的56.09%,比上年减少31.09个百分点。2017年末,提取总额57.43亿元,同比增长14.25%。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0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60.0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 60.00万元。
2017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6万笔6.6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3.00%、36.70%。
2017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78亿元。
2017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83万笔28.21亿元,贷款余额22.1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3.74%、30.55%、 27.7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3.21%,比上年增加 2.91 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9家,比上年增加1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未开展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四)购买国债:2017年,购买记账式国债0亿元,收回国债0.65亿元。2017年末,国债余额0.25亿元,比上年减少0.65亿元。
(五)融资:2017年,融资0亿元,归还0亿元。2017年末,融资总额0亿元,融资余额0亿元。
(六)资金存储: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7.87亿元。其中,活期0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6.00亿元,1年以上定期1.2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0.67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 74.02%,比上年增加0.10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7年,业务收入10436.08万元,同比增长31.42%。存款利息3904.29万元,委托贷款利息 6213.58万元,国债利息 318.21万元,其他0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7年,业务支出7266.78万元,同比增长30.64%。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6602.18万元,归集手续费460.28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03.90万元,其他 0.42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7年,增值收益3169.30万元,同比增长33.24%。增值收益率1.14%,比上年增加0.22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7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660.24万元,提取管理费用455.54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53.51万元。
2017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455.54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86.97万元。
2017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046.04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614.09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7年,管理费用支出446.02万元,同比增长8.36%。其中,人员经费313.04万元,公用经费54.24万元,专项经费78.73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0 万元,逾期率0‰。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2017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660.24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7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3046.04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1.37%,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
(二)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无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7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5.80%、4.01%和12.88%。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3.92 %,国有企业占13.01%,城镇集体企业占23.98%,外商投资企业占3.98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8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22%,其他占0%。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1.74 %,国有企业占15.52%,城镇集体企业占25.92%,外商投资企业占0.97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7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12%;中、低收入占96.98%,高收入占3.02%。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3.70%,国有企业占15.60%,城镇集体企业占28.12%,外商投资企业占 1.1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1.2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14%,其他占0%;中、低收入占99.18%,高收入占0.82%。
(二)提取业务:2017年,2.15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7.16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5.1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9.4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1.08%,租赁住房占0.25%,其他占4.32%);非住房消费提取占 24.86%(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7.1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39%,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 1.50%,其他占1.79%)。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4.68 %,高收入占5.32%。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9.19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37.74%,比上年增加 5.38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6988.40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 8.65%,90-144(含)平方米占65.28%,144平方米以上占 26.07%。购买新房占91.98%,其他占8.02%。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0.06%,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9.94%。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5.00%,30岁-40岁(含)占38.78%,40岁-50岁(含)占29.32%,50岁以上占6.90%;首次申请贷款占98.87%,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13%;中、低收入占97.31%,高收入占2.69%。
2.异地贷款:2017年,发放异地贷款139.00笔5227.00 万元。2017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0158.0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8763.00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未开展公转商贴息贷款。
(四)住房贡献率:2017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3.86%,比上年减少23.12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2017年无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新增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银行1个,为潮州市潮安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二)2017年,我市继续执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6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比例最低5%最高12%。
(三)我市住房公积金目前已实现了门户网站、网上业务大厅及12329服务热线3种服务渠道。
(四)根据国家住建部及省住建厅双贯标工作要求。第一阶段数据标准贯标工作在2016年已完成,中心原有的数据信息系统已改造升级,形成了适用的公积金数据,覆盖了住建部要求的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表。第二阶段接入结算系统工作也已于2017年12月完成测试并正式申请上线。
(五)为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加快住房公积金个人按揭贷款的放款时间,经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2017年9月份起,我市开始实施《住房公积金个人按揭贷款快速放款暂行规定》,期房贷款采用在房地产交易所出具《按揭备案证明书》后即予放款;已确权楼盘,在房地产交易所出具《潮州市房地产交易成交证明书》后即予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