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18 11:20: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完善机制,全面细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潮州市县(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后成立了由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任组长的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专项斗争工作小组,统筹部署推进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王少勇分别召集市纪委监察委领导班子和县区纪委监察委主要领导及市纪委监察委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专门研究部署强化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出台纪委监察委机关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职责定位和运行机制,制订《潮州市纪委市监察委对干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工作推动不力的问责机制》,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各部门工作分工,全面细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内容。
多措并举,多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拓展线索收集渠道,通过新闻媒体和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微信公众号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公告、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网络举报地址,在12388举报电话和市纪委监察委网络举报平台增设“涉黑涉恶腐败举报专线(栏)”,专门印制宣传公告在全市52个镇街、993个村居进行宣传,并全覆盖设置举报信箱,全面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发动纪检监察干部利用休息日时间深入所在的村居(社区)进行广泛宣传、摸排线索,仅3月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就排查问题线索21件。组织线索大起底,对有关线索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比对,集中梳理研判,建立专门的管理台账,实行专人管理。至3月底共排查线索83条。与此同时,建立办案协作机制,加强与政法机关等部门沟通协调,强化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形成打击合力。截止目前,市扫黑办向市纪委移送有关信访线索6条,市纪委监委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线索6条(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条),公安机关立案侦查4宗,打掉组织卖淫团伙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网上追逃人员1名)。
深挖彻查,坚决查处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组织对群众反映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问题线索进行研判,捕捉有效信息,采取有效措施,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目前,共立案查处饶平县公安局新丰派出所前后两任所长邱小华、黄永德等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4件4人,采取留置措施3人,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强大震慑。
(来源:潮州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