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24 11:20: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近日,潮州市文明办、潮州市教育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寻找“感动潮州最美教师”活动的通知》(潮教字[2018]32号),在全市范围内寻找“感动潮州最美教师活动。一起来看看↓↓↓
寻找范围
(一)
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并从事一线教学工作5年以上(截至2018年6月30日)的在岗教师,近年曾获得省、市表彰的优先考虑,去年已获得最美教师称号的不再推荐。
(二)
近5年内发生过教学事故、曾受学校纪律处分、违反法律法规者或师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推荐,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最美教师”的推荐条件
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立德树人、做好学生引路人”、践行“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过程中有感人至深事迹的一线教师。
推荐条件
(一)最有信念之美
坚定理想信念,心中有国家和民族,明确意识到所肩负的使命和责任,爱党爱国爱校,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最富情操之美
道德情操高尚,为人处世、于国于民、于公于私方面有正确的价值引领;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引导和帮助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特别是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学生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三)最具学识之美
有扎实学识,始终处于学习状态,站在知识发展前沿,刻苦钻研、严谨笃学,不断充实、拓展、提高自己。
(四)最佳爱心之美
有仁爱之心,用爱培育爱、激发爱、传播爱,通过真情、真心、真诚拉近同学生的距离,滋润学生的心田,把温暖和情感倾注到每位学生身上,用欣赏增强学生的信心,用信任树立学生的自尊,让每位学生都健康成长,享受成功的喜悦。
(五)最愿奉献之美
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爱教、优质施教、廉洁从教、文明执教;无私奉献,淡泊名利,不计地位、不计得失,工作业绩突出。
(六)最善创新之美
锐意创新,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实施素质教育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刻苦钻研,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取得了显著成果。
寻找程序
活动时间为2018年5月至9月,按寻找、推荐、初评、投票、终评、命名六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寻找阶段
(2018年5月15日—6月15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通过网络和其他有效途径发布活动信息,广泛发动各中小学、幼儿园积极参与寻找“感动潮州最美教师”,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和推荐工作,不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推荐申报阶段
(2018年6月25日前)
1.采取单位、媒体、社会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2.各县(区)教育局、各推荐单位和学校应对照推荐标准,择优向被推荐人所在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推荐具有典型代表性、故事性、事迹突出的优秀教师。
(三)初评阶段
(2018年6月26日—7月5日)
主办单位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推荐人员进行初评,遴选出30名“最美教师”候选人。
(四)投票阶段
(2018年7月11日—7月20日)
在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对30名候选人进行公示和事迹宣传,开通投票平台,组织公众投票。
(五)终评阶段
(2018年8月份)
根据公众投票情况和专家评选意见,评选出10名最具典型性和代表性、事迹感人至深的老师为“感动潮州最美教师”。
(六)总结推广阶段
(2018年9月—10月)
公布评选结果,举行颁奖典礼或在庆祝教师节相关活动中予以命名。同时,组织媒体深入该教师工作、生活的第一线,进行全方位、深入的采访,并在媒体专题报道。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做好有关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