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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事|《潮州市民文明公约》《潮州市民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18-05-18 11:20: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启 事

为进一步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和市民文明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市民生活,市文明办组织我市社科理论界专家学者,草拟出《潮州市民文明公约》《潮州市民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意见,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

一、征集要求

《潮州市民文明公约》和《潮州市民行为规范》,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依据,传承历史文化、富有时代特征、体现潮州特色,通俗易懂、简明易记。广大市民可以就征求意见稿提出自己见解,也可以重新写出自己认为最合适的《潮州市民文明公约》《潮州市民行为规范》。

二、征集办法

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可通过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参与《潮州市民文明公约》《潮州市民行为规范》征集活动。市文明办将进行整理、遴选、初评,提炼和制定出《潮州市民文明公约》《潮州市民行为规范》。

邮寄地址:潮州市区枫春路中段市委大院2楼211室市文明办(来稿注明《文明公约》征集字样),邮编521000;联系电话:2234568,电子邮箱:czscwb2234568@163.com。

三、投稿要求

1.来稿请注明投稿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

2.本次征集活动来稿一律不退稿。

3.截稿时间:2018年5月28日。

潮州市文明办

2018年5月18日

潮州市民文明公约

(征求意见稿)

热爱祖国 造福名邦

开放务实 敬业爱岗

遵纪守法 诚信守诺

崇文重教 崇尚科学

移风易俗 绿色低碳

孝老爱亲 和睦邻里

举止文明 友善大方

志愿服务 提升自己

美化市容 创优争先

文明城市 携手共建

潮州市民行为规范

(征求意见稿)

一、不随地吐痰

二、不乱丢垃圾

三、不乱贴乱画

四、不乱摆乱卖

五、不损坏公物

六、不打架骂人

七、不违规停放

八、不乱穿马路

九、不冲闯红灯

十、不沾黄赌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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