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04 11:20: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各县、区文(广)新局、市非遗保护中心、市直保护单位:
为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经各县(区)文化部门和项目保护单位推荐、市非遗专家评审小组审议和市非遗专家委员会审定,并经公示无异议,局领导班子研究同意,现将我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
各级文化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鼓励和支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切实做好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附件:潮州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潮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7月2日
潮州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