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20 11:20: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日前,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潮州市城区客运人力三轮车末位淘汰制度(试行)》的通知,以规范市城区客运人力三轮车经营行为,保障乘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市城区客运人力三轮车服务质量。
制度中提及,市城区客运人力三轮车管理实行经营服务质量考核,末位淘汰制度。客运人力三轮车经营服务质量考核实行计分制,总分120分。
该制度出台了相应的潮州市城区客运人力三轮车考核指标体系,对经营行为、服务质量、加分项等做了详细规定。其中,经营服务质量考核所需数据来源除市民投诉、媒体曝光外,其它车辆不良经营行为记录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局、市旅游局于每年7月底前填写《人力三轮车年度不良经营行为记录汇总表》,提供给市交通行业协会汇总统计。
市交通行业协会负责于每年8月份对客运人力三轮车上一年度的经营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根据车辆得分结果进行排名,并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的,对排名靠后的50辆人力三轮车予以淘汰。
那被淘汰的人力三轮车如何处理呢?制度中提出被淘汰的人力三轮车,由市交通行业协会按原市政府同意对退出市场具备营运资格人力三轮车800元/辆的标准予以补偿回收并集中销毁,市交通运输局对相应车辆的营运资格予以注销。
此外,制度中提到,客运人力三轮车服务质量考核同时还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当年度发生一宗交通责任死亡事故,发生侵害乘客人身、财产权益等重大服务质量投诉查实有效,妨碍执法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参与非法集结影响社会稳定的,车辆予以没收销毁并注销其营运资格。试行方案将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市民陈女士认为,作为一种方便又悠闲的交通工具,客运人力三轮车在凤城颇受欢迎。但部分人力三轮车乱停放、乱行驶、营运秩序混乱等乱象,成为凤城的不文明“音符”。“如今在市城区开始试行客运人力三轮车末位淘汰制度,相信这些不和谐‘音符’也会逐渐减少,市民出行更安全舒心。”陈女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