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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内设机构及职责

发布时间:2018-08-14 16:49:20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等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相关材料的起草、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信访、保密、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政务公开、安全保卫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二)综合规划科

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提出规划调整意见;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经济发展情况及重大问题;组织研究和提出经济预测目标,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起草季度、年度经济综合分析报告,发布季度、年度经济运行情况等经济信息;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负责重要文件、资料的起草工作。

(三)区域经济科

汇总分析县(区)域经济发展情况,研究提出县(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措施,提出参与区域合作交流的建议;衔接平衡土地利用与基础测绘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参与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的研究;参与编制矿产资源发展规划。承担市推进汕潮揭同城化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汕潮揭同城化联席会议,编制推进汕潮揭同城化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同城化事项和项目实施,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完成上级交办的推进汕潮揭同城化的其他工作。

(四)体制改革与法规科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意见;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起草由局主办的有关法规的实施意见,开展相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以及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招标投标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参与研究分析财政、税收、金融形势及政策,并提出建议;负责外债项目债务偿还情况的跟踪等工作;会同人民银行做好地方债券发行的审查、汇总、上报工作;承担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审核上报工作;组织协调促进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发展等融资重大问题。

(五)投资科

监测分析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利用外资、境外投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状况,拟订相关调控目标、建议、措施;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涉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社会投资的政策建议;规划重大项目布局;拟订市重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综合协调、督查重点项目建设;按规定权限审核或上报投资项目,并申报管理职责范围内投资项目相关专项资金;综合协调节能减排、推进清洁发展和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建设,提出发展低碳经济的建议;拟订政府投资规划、计划,审核编制市级财政性项目投资计划;协调推进政府投资非经营性代建工作;承担投资备案项目综合管理和投资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农村经济与商贸发展科(与国民经济动员科合署,加挂潮州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牌子)

综合分析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的发展战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及措施建议;衔接平衡并组织编制下达全市农业、林业、水利(含水电)、海洋与渔业、畜牧、气象等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全市扶持山区、贫困地区的经济开发计划;组织或参与确定农业、农村经济建设项目;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计划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按权限审核或会同相关部门审核上报各项涉农投资项目;做好农村小康水平达标和农村经济信息网建设的规划工作。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的发展状况,提出全市贸易发展战略和宏观管理政策建议;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工作;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的进口计划;按权限审核流通领域投资项目,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贯彻执行国家经济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发展规划及措施;根据军事需求,协调政府和军队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和实施市国民经济动员计划,编制国民经济动员预案;配合军队有关部门组织国民经济动员演练;审核人民防空工程、国民经济动员项目;组织协调军民两用技术、高科技项目、产品的开发应用和推广;拟订重点战略物资的储备、调用计划;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交通能源与产业协调科

统筹、承担综合交通运输、能源、工业、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审核或上报交通、能源、通信、工业等基建项目及服务业发展项目,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监督。分析全市综合交通运输状况,提出综合交通发展战略,协调综合交通发展重大事项。推进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发展,参与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规划能源重大项目布局,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承担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参与能源预警、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协调做好全市国家石油储备工作,参与监督商业石油储备。综合分析全市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提出综合性改革建议,协调重大产业基地建设、重大技术装备的发展和推广应用,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市服务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措施,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八)社会发展与高技术产业科

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承担社会发展领域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人口、科技、人力资源、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旅游、民政、政法、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部门实施有关政策;核准权限内社会发展各行业的基建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安排社会事业各项资金;负责中专、中技、市属各类中小学和职业中学招生计划的管理工作;综合分析高技术产业及产业发展动态,推进高技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推动技术创新、产学结合及相关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参与市技术创新资金的监督管理,推动新产业的形成;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按权限审核和组织上报社会事业发展投资项目。

(九)价格管理科

拟订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承担市场价格分析、预警和应急工作,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负责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参与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运作和监督;负责重要农产品、房地产有关价格管理;组织实施水、电、气、油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排污权交易使用等环境价格,部分工业品价格,以及重要公用事业价格政策、法规和按定价权限拟订相关价格管理原则、方法、项目和标准;组织有关价格听证;协调处理有关价格争议。

(十)收费管理科

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教育收费、社团收费、中介服务收费,以及在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外收取的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等费用的政策和法规,按分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收费的管理原则、方法、项目和标准;按有关规定组织清费治乱减负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公益性服务价格政策和法规,拟订重要公益性服务价格相关管理原则、方法、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药品、医疗器械等医药价格的监管;承担有关医药价格制定工作;组织有关价格听证;协调处理有关收费(价格)争议。

(十一)价格监督检查科(加挂潮州市价格检查局牌子)

组织实施价格行政执法;负责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价格违法行为、违法收费行为进行立案检查处理,对不正当价格行为提出处理建议;指导行业价格自律,制止低价倾销、牟取暴利、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拟订和组织实施市场价格监管办法、经营者价格行为规则,监督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协助配合上级开展反价格垄断执法工作;受理和处理价格举报投诉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区)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和价格举报办理工作。

(十二)粮食调控科

研究提出粮食总量平衡中长期规划、购销政策、地方储备粮油规模、品种布局的建议;研究提出动用市级储备粮油的建议,审核收储、轮换计划;拟订市级储备粮油管理规章制度;拟订粮食市场调控、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安全责任考核、粮食供需总量平衡调查、粮食统计和财会工作;指导开展粮食产销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

(十三)粮食管理科

拟订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制度、办法;监督检查粮食流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市级储备粮计划、数量、质量、储存安全、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承担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承担市管权限的粮食收购资格审核、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初审、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初审、市级储备粮代储条件审核工作;承担军粮供应管理工作;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粮食仓储管理、粮食行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工作;协调粮食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四)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指导、协调属下单位的党务、工会、青年、妇女、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事、计生和离退休干部等管理工作;开展各类相关业务培训等工作。

(十五)重大项目稽察科(加挂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牌子)

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和日常监测工作;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县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的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和省级安排本市投资项目、市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和市属非经营性代建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督和检查;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对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十六)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科

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示范区相关政策,做好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工作评估;负责研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的重大问题,组织起草相关重要政策文件;负责办理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相关文电;指导和协调我市相关县区和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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