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06 17:30: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基层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夯实党执政的政治基础,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近日进驻潮州市人防办开展巡察工作。8月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潮州市人防办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方华文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市委巡察办副主任林锐对巡察工作提出要求,潮州市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黄方亮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方华文指出:本次巡察的重点内容是对人防办党组在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五个方面的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以及在精准扶贫、扫黑除恶、环境保护等重要任务和市委中心工作中的履职和推进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巡察。巡察组将通过听取汇报,与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受理反映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以适当方式到被巡察单位的下属单位了解调研,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等方式开展工作。巡察期间,市人防办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支持巡察组工作,自觉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主动接受巡察监督。
市委巡察办副主任林锐强调:市人防办党组要深刻认识开展巡察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行动自觉。对巡察组在进驻巡察过程中的具体工作要求要主动配合、认真落实。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党性原则,敢于直面问题、勇于反映问题,支持巡察组深入了解问题。对不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甚至干扰、阻挠巡察工作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市委巡察组受市委委派,代表市委开展巡察,要切实担负起发现问题的责任,强化“应当发现重大问题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的理念,及时谋划好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次巡察高质高效。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谦虚谨慎,扎实深入工作,充分展示出市委巡察干部的良好作风和形象。同时,市人防办全体党员干部也要对市委巡察组工作进行监督。
市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黄方亮作表态发言:本次巡察工作是市委布置的一项政治任务,是对市人防办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将有力推动市人防办各项工作的建设和推进。市人防办将以接受这次巡察检查为契机,全面加强人防办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我市人防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市人防办一定按照巡察组的要求,扎扎实实地配合做好有关工作,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市委第四巡察组从8月3日—10月2日,对潮州市人防办党组开展巡察监督。期间,巡察组设立意见箱,开通专门电话和邮政邮箱,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情况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