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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城区“禁燃”!潮州市民可这样举报

发布时间:2019-01-18 11:20: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随着春节临近

烟花爆竹也将进入销售旺季

然而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的危险品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

严守市城区“禁燃”规定

在其它区域也应安全经营和燃放

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近日,市和潮安区两级公安机关组织对归湖镇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和凤塘镇的烟花爆竹零售点开展检查,要求相关管理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销售的必须是经过国家认证的合法合规产品。

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管理人员:从进货渠道到销售都是一条龙,包括送货到各零售点,我们严格把关,在湖南进货的厂是国家认证的,有检测的,检测报告出来后我们才能运送。

烟花爆竹零售点负责人:确保店里所经营的产品都是合法合规,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来做销售工作的, 未成年人在没有大人的陪同下,我们是不销售给他的。

公安机关呼吁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潮州市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禁止在市区生产、销售、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规定者,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民警:春节期间,公安机关将加大对烟花爆竹运输、燃放安全的监管力度,同时联合安监、质监、工商、交通等部门,严厉打击涉及烟花爆竹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公安机关呼吁,市民一旦发现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线索,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举报。市公安局的举报电话为110或2206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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