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1-29 03:21: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符合条件的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应届毕业生可以享受岗位补贴啦!
岗位补贴对象:
一、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招用人数给予用人单位一般性岗位补贴。
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岗位就业(含"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等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不含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可享受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或者扶持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符合相关条件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可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
补贴标准:
一般性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补贴由用人单位统一代为申领,发放至高校毕业生本人。
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参照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劳务派遣单位招用的劳务派遣员工不享受岗位补贴政策。
岗位补贴可按季度(或半年)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潮州市岗位补贴申请表》;
2、符合享受岗位补贴条件人员的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符合享受岗位补贴条件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5、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岗位就业的,需提供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和就业证明材料;
6、用人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
以上材料在用人单位首次申报时应全部提供,以后正常申报时,除享受人员发生变动外,只需提供上季度(或半年)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和享受补贴人员签名。
公益性岗位补贴应提交以下材料:
1、享受补贴人员名单;
2、符合条件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向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岗位招用人员情况的相关材料;
4、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复印件。
申报流程如下:
1、需携带资料(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相应的人社部门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账号。
2、人社部门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对企业的基本信息后,创建、分配账号。
3、用人社部门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分配的账号登录网上申报平台(http://www.gdhrss.gov.cn/gdjycy),填写补贴申报信息并提交申请。
4、通过审核后,到人社部门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纸质材料。
详情可咨询各级人社部门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潮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2129161
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863844
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813059 5811359
湘桥区人社局就业促进股、就业服务管理办公室 2207479 2101424
枫溪区人社局劳动股 2306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