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1-16 23:29: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军转干部、复退军人以及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成功创业(在本省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申请10000元的创业资助。符合条件人员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资助。
申请创业资助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及相关身份证明。其中,属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应提供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其他身份认定证明复印件,属在校生或毕业生的应提供学生证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属军转干部、复退军人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3、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复印件;
4、潮州市一次性创业资助申请表。
温馨提示:乡村经营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创业者(经营主体),均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
申报流程如下:
1、在网上申报平台(http://www.gdhrss.gov.cn/gdjycy)首页,点击“注册”自行注册账号。
2、使用账号登录网上申报平台。
3、填写补贴申报信息并提交申请。
4、通过审核后,到人社部门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纸质材料。
详情可咨询各级人社部门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潮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2129161
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863844
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813059 5811359
湘桥区人社局就业促进股、就业服务管理办公室 2207479 2101424
枫溪区人社局劳动股 2306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