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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19-04-29 19:12:20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一)办公室(审计科)。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材料起草、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财务、资产、采购、内部审计、后勤、接待等工作。

(二)审批制度改革科。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承担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的具体工作。负责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审核、管理和调整工作,建立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协调全市各级各部门创新审批服务方式、优化审批流程。

(三)审批协调服务科。负责管理和维护市级政务服务大厅办公秩序;负责组织开展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负责联审会议或联合进行实地勘查的具体工作;负责进驻大厅事项业务的实时跟踪及进驻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负责做好各进驻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工作。

(四)政务服务管理科。负责起草政务服务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及其管理机构开展工作,协调有关跨层级审批服务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市各政务服务分厅的管理和运行工作。负责制定政务服务相关管理、监督工作制度、服务标准和规范,监督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的实施,评估、考核市级政务服务质量。

(五)数据管理和规划财务科。负责起草政务信息化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数字政府”平台建设运维资金,负责市级财政资金建设的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立项审批、采购管理。承担机关信息化项目建设和服务采购的资金预算编制、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电子政务标准备案工作。实施省政务数据资源分类及政务大数据收集、储存管理、安全管理、开放和共享应用的技术规范与标准。组织协调推进政务等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统筹数据资源的采集、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建设和管理政务数据资源平台,建立政务数据对接、认领和反馈制度,协调解决政务数据管理和开发利用中的重大问题,依托数据治理推进审批和监管部门信息交换共享,支撑行业监管、协同监管和主题监管等工作。承担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六)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保障科。执行省政务云平台和网络建设标准。制定全市政务信息化购买服务标准和规范。统筹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统筹电子政务外网和云网资源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组织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安全技术和运营体系建设,推进政务信息系统统一信任体系建设。负责统筹“数字政府”大数据平台、身份认证平台等信息安全管理,以及数据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政务应用平台和信息系统的安全监测和监督检查。

(七)政务信息化应用统筹科。制定市级基础政务系统建设标准。制定政务信息化和“数字政府”建设需求管理相关制度规范。统筹管理政务信息化需求,汇总和编制市级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任务清单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政务信息化重大项目建设和管理。开展项目测试、验收管理、使用移交等工作。评估市级部门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效果。负责局机关的信息化建设和维护。

(八)12345平台管理科。负责全市消费维权投诉、经济违法行为举报和行政效能投诉热线等有关工作。负责市12345投诉举报平台的日常管理,对平台受理的咨询、投诉和举报事项等进行梳理、甄别、转办、督办、回访和考核。

(九)效能监督科。负责对市直各部门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作风、办事效率进行检查监督和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受理群众对市直各部门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方面存在问题的投诉。负责受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对市级政务服务的投诉和建议。组织制定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管理制度,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重大平台建设,监督检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平台规范运行相关情况,承担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人事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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