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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首次实现清明期间森林零火情

发布时间:2019-04-08 19:22: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清明期间是森林火灾高发期。为确保我市清明期间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各级应急及林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提前筹划、多措并举,以火源管控为中心,精心部署、广泛宣传、积极排查隐患,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实现了清明节期间森林零火情目标,做到“五个加强”: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市高度重视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在中央党校学习的市委刘小涛同志委托殷昭举市长多次召开专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4月2日、4月5日殷昭举市长分别带领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到潮安区、湘桥区开展节前和节日期间森林防灭火检查督导工作。各级林业和应急管理主管部门把清明森林防灭火作为最重工作认真抓好,市林业局及应急管理局密切配合,市林业局重点做好“五个一”。即:专门召开一次局长办公会议,对防火工作提前进行研究部署;转发《广东省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指南》一个,让各级林业部门防火工作有指引;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一个通知,提醒各级林业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制订《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一个工作方案,实行分片中蹲点督促检查;发动一次宣传全方位、全覆盖宣传,收到较好的宣传效应和社会效果。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县(区)均发布禁火令,严禁上山扫墓燃放鞭炮、点香烛、烧纸钱和一切纸祭品。各县区、各国有林场在街道、村庄、林区道路、进山路口、火灾易发生区域,特别是在陵园、墓地等重点防护区设置了森林防火警示牌、张贴标语和悬挂横批等,警示群众和进山人员。充分利用我市各县区各部门、涉林乡镇进山值守契机,深入群众,认真开展森林防火规定、山火避险常识等宣传教育活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平台、移动通讯等媒体持续开展护林防火知识宣传。据统计,全市共悬挂防火宣传横幅306条,防火警示牌35块,张贴海报标语20484张,发送防火短信5989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99100份,出动宣传车118车次。

三、加强防控巡查。一是各县区、各国有林场落实了镇(场)林业员、护林员划定防火责任区,深入到山头地块巡查,排查森林火灾风险区(点)。二是采取了“人盯人”的方法,将火源管控与火情巡查工作落实到每一区域、每一山头、每一处林地。三是各县区对辖区内的陵园、墓地较集中的地方、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等重点防火区域实行了全天候、全方位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四是各地在坟墓集中区域,在主要进山路口、重点地段设置了临时防火检查站280多个,派专人看守,严禁携带爆竹、纸钱、香烛等易爆易燃物品上山,坚决堵住火灾源头。

四、加强值班值守。各级林业部门、各有关单位严格落实24小时“双值班带班”制度及零报告制度,主要领导及带班领导全部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未发生脱岗、漏岗情况。所有交通通信工具保持完好、待命状态,确保发生火情火险时,能够迅速投入使用。各县区林业部门对扑火储备物资进行了检修、补充和更新,确保在火灾扑救时所需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落实森林消防专业队伍靠前驻防在陵园、坟墓集中区域、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等重点区域,一旦发生火情立即采取措施处置灭火,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五、加强督促检查。4月5日到7日,全市各县(区)、各有关单位严格落实省、市有关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各级党委政府领导都带队赶赴一线检查督导工作,市林业局组成三个检查督导组到各县区、国有林场进行蹲点督导,确保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潮州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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