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潮州政企 > 潮州市政府机构设置 > 潮州市政府工作部门 >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设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19-05-15 20:09:20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一)办公室(财务与审计科)。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宣传工作。承担机关财务、信息化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牵头做好归口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和经费的总体计划、实施管理、绩效评价、内部审计等工作。

(二)运行监测与综合分析科(政策法规科)。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态势,编制并发布相关信息,做好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工业、信息化领域近期主要经济预测指标。承担工业企业数据分析、报告等企业情况综合工作。综合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有关建议。起草重要文稿。组织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相关发展规划并协调实施。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参与行政复议,承担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协调落实本部门执法责任制工作。组织推进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牵头做好普法工作。组织协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三)装备与材料工业科。拟订装备工业、材料工业产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稀土管理的统筹协调工作。承担工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培育大型骨干企业工作。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组织指导国防科技工业的民参军、军转民工作。组织指导民用部门军品配套工作。牵头做好军民融合有关工作。承担相关行业管理工作。

(四)技术改造与投资科。组织编制实施市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省有关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计划,跟踪服务相关重大工业项目,促进工业投资。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和市审批、核准的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提出促进相关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措施和建议。指导相关领域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工作。参与工业、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工作。指导推动产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拟订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数字经济、新材料等的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相关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承担企业技术创新相关工作。推动产学研用联合和创新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领域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工作。指导开展品牌培育工作。

(五)中小企业科(市中小企业局)。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有关中小企业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推动建立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维权机制。协调组织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中小企业技术推广、人才培训、市场开拓、政策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服务。研究提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融资的措施和建议,协调推进各类金融机构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规模,推进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促进各类融资服务机构和平台服务中小企业。推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梯度培育,指导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融通发展。

(六)工业园区科。拟订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和提质发展、扩能增效工作。指导推进工业园区合理布局、工业进园和产业集聚发展。研究协调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组织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申报及相关目标考核评价工作。协调推进全市产业地产发展。

(七)生产服务业与消费品工业科。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生产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工业、信息化领域生产服务业发展,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推动有关生产服务业模式创新。促进工业设计发展。推动工业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促进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协调工业、信息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组织拟订医药(含生物医药)、轻工、纺织服装、食品、家电等消费品工业产业措施并协调落实,监测医药及其他消费品工业的运行情况,分析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协调烟草工业生产和专营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有关盐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盐业产业规范性文件。负责工业盐管理工作。承担相关行业管理工作。开展先进制造业、传统优势产业、工业信息化领域生产服务业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开发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经营管理 人才的培育、培训工作。

(八)工业节能与民爆科。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的专项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绿色制造。协调以节能耗为主要内容的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拟订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建设项目、科技项目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承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的运行监测分析工作。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相关工作。综合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九)信息化推进科。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研究制定信息化应用促进计划。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促进信息消费发展。承担信息网络设施建设规划、管理的有关协调工作。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协助推进国家及省重点信息化工程。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动面向社会服务的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组织拟订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措施并协调落实,监测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运行情况,分析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组织拟订电子信息工业产业措施并协调落实,监测电子信息工业运行情况,分析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组织协调电子信息有关装备、芯片、元器件、仪器等的研发制造及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的产业化及推广应用。承担相关行业管理工作。

(十)数字产业与工业互联网科。拟订促进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社会经  济领域大数据收集、管理、开发、应用等标准规范。指导推  进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和管理创新。推动数字经  济创业创新,引导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拟订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专项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应用推广等工作。组织实施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工业互联网发展试点示范,培育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

(十一)无线电管理科(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政务服务科)。贯彻执行国家、省无线电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编制、合法性审查与发布工作;承担本单位直接实施和上报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工作,负责网上审批,推进本部门审批流程的优化工作,组织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

(十二)人事科。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关于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其他信息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