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5-17 22:48:20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信息、安全、信访、政务公开和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参与行政复议和承办行政应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金融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二)金融管理科(政务服务科)。负责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实施监管,负责对大宗商品、环境权益、知识产权交易场所实施监管,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等的监管。建立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引导行业规范发展,负责相关风险防范处置工作。统筹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工作,推动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系统建设。统筹协调非法集资活动、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参与有关部门开展的金融市场、金融机构等的风险防范处置工作。参与查处和打击欺诈、挪用、逃废金融债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参与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编制、合法性审查与发布工作;承担本单位直接实施和上报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工作,负责网上审批,推进本部门审批流程的优化工作,组织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
(三)金融发展科。组织拟订本市有关金融规范性文件,拟订支持地方金融产业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开展金融改革发展工作,承担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服务全市金融业发展,促进银行信贷市场、多层次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发展。引进、培育发展法人金融机构、金融平台;指导和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参与协调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相关融资工作。推动发展普惠金融,培育和发展“三农”“小微企业”等的金融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金融精准扶贫。承担金融信息统计、分析和研究工作。开展金融交流合作与金融宣传活动,统筹金融文化建设,协调推进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协调化解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和文化金融、科技金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