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6-17 17:37:20 来源:潮州信息网
潮州市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
潮州市卫生健康局,为潮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务服务科)。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编制、合法性审査与发布工作;承担本部门直接实施和上报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工作,负责网上审批,推进本部门审批流程的优化工作,组织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
(二)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承担健康潮州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
(三)财务科(审计科)。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四)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督科。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査工作,参与行政复议、承担行政应诉相关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査。承担跨县区卫生健康领域重大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推进建立完善市、县(区)级卫生健康执法机构体系,行使职责范围内卫生健康执法职能,指导规范全市卫生健康执法行为,负责综合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指导监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省制定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
(五)体制改革科。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六)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应急科。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七)医政医管科(中医科、市委保健委员会办公室)。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省药物政策,组织拟订地方药物规定。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措施和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措施的建议。监督管理医疗卫生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中医药相关政策和标准;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推进中医药的传承与创新,推动中医药现代化;组织实施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管理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的医疗机构,对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承担市委保健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保健对象、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市直部门有关干部医疗保健管理工作,以及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八)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拟订基层卫生健康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拟订妇幼卫生健康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九)职业健康科。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査、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十)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措施建议,组织落实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担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一)科技宣教科。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十二)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贯彻国家和省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统筹协调各级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及各社会团体,发动广大群众,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城乡环境整治行动和防治疾病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不断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组织环境卫生检查和效果评价,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人事科。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我市高层次卫生健康人才的引进、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民营医院和卫生社团组织联合党委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