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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信访局科(室)职责

发布时间:2019-08-30 10:35:20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宣传、统计、政务公开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党群、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离退休人员服务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起草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开展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交流工作。

(二)来访接待科。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受理群众来电;负责市委书记、市长接访和每月的市长接访日工作,组织梳理来访事项,规范接访秩序,做好疏导工作,及时转办;协调处理群众到市集体上访和有关突发事件;向市领导汇报重要来访情况,提出处理的意见建议,落实市领导的批示;协调处理各县(区)、乡镇(街道)、部门接待群众来访中遇到的复杂问题及有关信访的重要事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众越级上访;协助维持到市委或市政府上访群众的来访秩序,搞好“文明窗口”建设;负责接收、审查、承办信访人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信访复查、复核申请,承担潮州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网络办信科。负责办理中央、省转办及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和本局的来信(含网上信访);向各县(区)和部门通报来信情况,办理有关信访事项;负责信访事项的统计、上报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群众有关的意见建议和网上信访的动态信息;受理、办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市委、市政府以及市信访局等信访平台反映的诉求及意见建议;跟踪了解各县(区)和部门网上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促进问题的解决;负责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和市信访网站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指导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开展网上信访业务。

(四)综合督查科。负责处理中央、省交办的信访事项和中央、省、市领导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这些信访事项的落实情况;向各县(区)和有关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事项特别是重大信访案件的处理落实;协调处理重要信访案件及起草有关案件的上报材料;协调、指导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信访部门开展信访督查工作;负责起草局的综合业务资料及有关业务性文件;编辑有关信访资料。负责信访工作的总结和信访信息的搜集、综合、上报;编印发放《信访反映》;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对信访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题调研,撰写专题调研报告;总结推广各县(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处理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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