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17 15:49: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快我市示范性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示范性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9月8日至11日,由市司法局谢礼婉副局长带队,各县(区)司法局分管副局长、业务股室负责人及市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的调研组,前往珠海、佛山市开展学习调研。
在珠海市司法局邱东红副局长陪同下,潮州调研组一行走访参观了珠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高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唐家湾镇司法所、东岸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据了解,2015年珠海市在全省率先完成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2016年实现法律援助案件审批权下放到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2018年完成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统一规范。
在佛山市司法局程少云副局长、谢勇副调研员陪同下,潮州调研组一行分别参观了佛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南海区丹灶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良登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佛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行政复议、仲裁工作进驻公法中心窗口,有效整合了司法行政各类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可满足不同群体、不同层次群众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全市800个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部完成外观标识规范化建设。该市积极组织全市9个镇、48条村的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开展高质量建设和规范运行,目前,9个镇街的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以及大部分的示范性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均已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完成建设工作。
调研期间,潮州调研组一行还分别与珠海司法局、佛山司法局同行进行座谈交流。通过此次学习调研,我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增长了知识,开阔了眼界,增进了彼此交流,为我市下一步加快示范性镇村工作站室建设打下扎实基础。谢礼婉同志提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公法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忧患意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扫黑除恶工作,以时不我待的主动性、高度负责的自觉性、认真细致的严谨性,于今年底把各级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站、室建设好,早日发挥服务群众的功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