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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9-12-18 09:58: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潮自然资﹝2019﹞338号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范》的要求,我市自然资源系统通过建立机制,健全制度、强化监管等措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意识逐步提高,各项内、外部监督制度、执法责任制度以及政务公开制度、听证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管理依法行政取得了初步成效。现我局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粤法治办﹝2019﹞37号)要求,结合中共潮州市委、潮州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实施纲要(2016-2020年)>工作方案(潮发[2016]12号》的具体分工任务,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行政的主要做法

(一)以完善体系、提高质量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制度建设

1、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我局先后建立及修订了岗位责任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等共31项工作制度,使工作的方方面面都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提高自然资源制度建设质量,扩大自然资源制度建设的公众参与程度。起草、修订自然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5份,在起草规范性文件时,凡是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都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3、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与评估制度。坚持立、改、废并重,对不符合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规范性文件之间不协调统一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废止。共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 2件。

(二)以转变职能、规范行为为主线,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执法

1、规范岗位责任。由局长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书》,明确了各科室的执法依据和执法责任。使局正副局长、正副科长、科员均有明确的执法责任和岗位分工。

2、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和完善了各种办事程序,在办理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发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监察过程中,规范受理、审核、审批等程序,明确责任,提高办事效率。

3、规范权力运作。建立和完善内部职权分离制度,对受理建设用地,分解为受理、审核、审批三权分离;对发放不动产权证,把发证权分解为受理权、审核权、审批权三部分,三者之间交叉监督;在处理违法用地案件中,实行查处权、审核权、审批权三权分离,三权之间互相制约。

4、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编制或修改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及基础测绘规划;使用市级财政资金安排的土地调查、土地评价、土地整治、地质勘探、地质找矿、矿山环境整治、基础测绘等重大项目等依照法定职权作出的关系自然资源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泛或者关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严格执行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5、进一步完善内部会审制度。将各类建设用地报批、土地使用权处置、土地使用权转让、采矿权出让、转让和延续、不动产登记重要事项和重大变更、土地、矿产、测绘违法案件处理、信访和维稳重大案件等事项纳入会审范围。

(三)以维护权益、化解矛盾为目标,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管理服务

1、提高自然资源的市场化配置程度。全市依法应当以有偿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新设矿业权的比例达到100%;依法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比例达到100%。

2、规范完善土地、矿产市场秩序。一是完善土地、矿产交易管理办法,我局发布了《潮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开通了网上交易平台,不断健全土地、矿业权有形市场,努力推动矿产资源出让的公开化与规范化。二是按照有偿使用的原则,规范土地出让管理,严格审查各类用地出让方式、用地规模、竞买条件、开发建设周期等,确保土地出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了我市土地及矿业市场的健康运行。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中央、省、市不断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的要求,我局对本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取消和调整,并全面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本年度我局进一步梳理本单位保留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有行政许可事项46项。根据清理完善的权责清单,认真落实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的操作程序和监督措施。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及涉及公共服务的行政审批事项,从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等方面逐项编制事项标准,着力推进我局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扎实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的改革。

4、大力推进自然资源政务公开。在实施政务公开方面,我局的措施:一是设置了对外《政务公开栏》,公开了行政许可等事项;对内设置了《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公开栏》,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干部人事管理情况和机关财务收支运行等情况。二是将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服务承诺、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及标准以及监督途径等在一楼办事大厅显眼位置上墙公布。三是通过门户网站,将所有需要公开的内容通过网络向社会全面公开。

5、全面落实自然资源听证制度。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依职权组织听证,对土地征收、土地、矿产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都依申请组织听证。

6、开展自然资源法制宣传教育。我局在普法活动中,注重宣传形式与宣传内容的统一,灵活运用各种传统的和现代的普法教育方式,极大地增强了普法的感染力和影响力。为纪念第29个全国“土地日”,潮州市自然资源系统紧紧围绕今年“6·25”土地日的宣传主题“严格保护耕地 节约集约用地”开展宣传活动,增强保护自然资源责任意识,营造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良好氛围。此外我局为全面促进和提升依法办案水平,于今年10月召开推荐优秀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会。以向省推荐优秀执法案卷为契机,严格依照《国土资源执法查处案卷质量评查标准》,采取交叉评查方式,通过以案说法、以评促学、现场点评方法,召集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业务骨干担任评委,从近年办理案卷中抽查土地执法案卷22件,矿产执法案卷6件。经过评查,评出优秀案卷6件。现场评查打分,湘桥区分局92分,饶平县局90分,潮安区局88.5分。从评查现场反馈结果和列出问题清单中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落实整改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案例示范作用,不断加强学习培训,强化实践锻炼。尤其注意在以后案件办理中及时纠正调查取证、事实认定、文书制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着重克服办案程序、适用法律法规、执法笔录、证据收集、办理期限、“三项制度”落实等方面不足,切实进一步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推动全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坚决维护好全市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二、依法行政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我局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提高了自然资源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通过全面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全局同志在执法工作中,未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和规定程序的行政行为。

(二)增强了自然资源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由于责任明确,监督措施到位,局和各科室领导带头,使全局形成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三)改进了机关作风、廉政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通过全面贯彻落实依法行政,有力地推动全局机关作风转变,绝大多数同志都能积极主动地做好各自的工作,同时深入农村基层,调查研究,倾听群众意见,解决实际问题,为民排难解忧。近几年来没有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

在实施依法行政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薄弱之处,有待今后进一步完善:

(一)多年形成的管理方式和管理理念,与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存在差距。

(二)乡镇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开始不久,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对自然资源管理机构建设投入少,不到位,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很大程度影响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四、2020年依法行政的工作打算

  (一)继续加强学习培训,牢固树立遵守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意识,提高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继续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定期对全市自然资源系统的全体干部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加强对干部依法行政知识、通用法律知识以及自然资源法律知识的教育,提高全系统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规范自然资源行政许可行为,切实创新自然资源管理方式。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认真实施自然资源管理的行政许可事项。一是严格执行法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授权的不进行授权和委托。二是严格遵循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三是推行采用标准化的行政许可、审批批复文书。四是严格落实对行政许可的监督和责任制度,按照“谁许可,谁监督”的原则,及时建立和完善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各项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被许可人的违法行为。

积极采用信息技术、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推行网上审批,提高工作效率,以适应行政许可审批时效,促进自然资源管理方式的创新和优化。

  (三)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统筹规划,组织联络和检查监督作用;在行政复议中的层级监督、审核纠错的把关作用;在决策过程中的参谋作用;在其他日常工作中处理法律的专门机构作用。

当前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政策要求严,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重大利益分配,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面临的新形势,对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一定按照上级的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在新的起点上,把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任务抓实、抓好,力争使我市自然资源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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