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09 16:38: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12月7日,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召开会议,学习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和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研究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自然资源领域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林文忠同志主持,局全体党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就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进行全面部署,内容丰富,意义重大;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也就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自然资源领域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发出《通知》。全局上下要全覆盖、多层次、多形式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把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厅党组的《通知》要求,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深入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调研,抓紧谋划自然资源工作,继续创新自然资源管理模式,将省委全会和省厅党组《通知》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与时俱进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毫不动摇坚持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制度自信,在涉及自然资源管理的方向性问题,始终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制度体系为准星,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确保制度执行不走偏、不变样。要毫不动摇坚持和巩固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节约用地制度和围填海管控制度,毫不动摇坚持和巩固严格的国土空间规划监督制度、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和执法监督制度。全面贯彻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要求,扎实推进垦造水田工作,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增进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配置的精准性和差异性,大力推进“三旧”改造及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强化规划的权威性,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加强对山水林田湖草海等全域全类型国土空间用途进行监管,节约集约用海、生态用海、循环用海,依法维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秩序。
二是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要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部署要求为主线,着力在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上下功夫,用好用活改革创新“关键一招”,对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制度进行完善和发展,提升自然资源治理能力。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生态保护制度、资源高质量保障制度、资源高效利用制度、资源惠民利民制度、自然资源领域“放管服”改革制度,贯彻落实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创新“三位一体”的耕地保护新模式,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落实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行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加快建立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制度,健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体系,健全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制度。
三是要严格依法履职,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署要求和已出台的制度规定。要牢固树立严格遵守和执行制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局党组各项部署落地见效。要强化制度意识,坚决维护制度权威,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坚定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学习上深入领会、能力上扎实提升、行动上狠抓落实,把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制度和省自然资源厅党组的各项工作部署一项一项落到实处,不搞变通、不打折扣、不作选择,严格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和已出台的制度规定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在制定制度、部署工作时,要明确各项制度和工作任务执行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定期对制度的落实和工作的完成情况开展督查督办,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在制度的轨道上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