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1-15 10:21:20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中共潮州新区工作委员会为市委的派出机构,潮州新区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正处级),在市委、市政府授权范围内依法对潮州新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
中共潮州新区工作委员会、潮州新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拟定潮州新区管理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根据市委、市政府对潮州新区发展的总体构思,组织编制新区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建设规划、产业(行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潮州新区产业发展的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依法行使市人民政府授予的相关市级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
(四)组织编制或修编潮州新区的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功能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相关的专业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协调新区区域内经济运行中的问题,承担区域内的统计工作。
(六)负责潮州新区有关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
(七)做好潮州新区市属重点建设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潮州新区有关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八)协调做好潮州新区企业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配合推进新区经济社会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和管理创新。积极促进新区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融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和地方金融风险相关工作。
(九)负责潮州新区的党群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