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1-06 16:00: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为进一步规范无线电管理,提升对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实现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销售、使用管理“无缝对接”,今年以来,市工信局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全市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专项监督检查,维护好无线电安全管理最后“一公里”。
此次专项检查,我局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进行,即按规定抽取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共抽取检查对象10家。从专项检查情况看,被检查对象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销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都取得型号核准;销售应当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基本能向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销售备案手续。检查过程尚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大多数服务对象对无线电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都不甚了解的问题,市工信局检查人员现场宣传普及无线电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实施办法(暂行)》等法律规章资料,做到既执法又普法。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了解掌握辖区内无线电发射设备市场销售情况,摸清当前我市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市工信局将继续加强无线电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继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和《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实施办法(暂行)》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推进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工作,加强在销售环节对无线电发射设备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无线电干扰,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这次专项检查,市工信局还得到服务对象的高度评价。针对这次检查,我局还印发了《潮州市无线电管理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表》,检查工作完成后,要求接受检查对象对这次的行政执法检查的满意度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