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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发布时间:2019-11-30 来源:潮州信息网
- 收费项目:(6)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 收费部门:公安部门
- 项目类型:国家定项目
- 收费标准: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为每本10元,登记证每证10元,驾驶证每本10元。行驶证、临时行驶证工本费标准包括机动车行驶证、临时行驶证所附照片的拍摄费用和照片塑封费用。
- 收费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计价格[1994]783号,[1992]价费字240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粤发改价格函〔2017〕3426号、潮发改价格函〔2017〕237号
- 资金管理方式:缴入地方国库
- 执收单位:市县(市、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车辆管理所
- 备注:降低收费标准
收费范围:机动车有关证照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