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费项目:污水处理费
- 收费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项目类型:国家定项目
- 收费标准:可查询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gddrc.gov.cn/)
- 收费依据:《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潮发改价[2016]368号,粤价〔1999〕291号,粤价〔2008〕257号,粤价〔2002〕370号
- 资金管理方式:缴入地方国库
- 执收单位:市县(市、区)城市污水处理行政主管单位
- 备注:
收费范围:城市规划范围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