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费项目:水资源费
- 收费部门:水利部门
- 项目类型:国家定项目
- 收费标准:粤发改价格〔2015〕847号,可查询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gddrc.gov.cn/)
- 收费依据:《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财税〔2016〕2号,发改价格[2014]1959号,发改价格[2013]29号,财综[2011]19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财综[2008]79号,财综[2003]89号,[1992]价费字181号,粤价〔2009〕62号,粤发改价格〔2015〕847号,粤水资源函[2016]104号
- 资金管理方式: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执收单位:省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
- 备注:
收费范围: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水库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