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费项目:银行业监管费
- 收费部门:银监会部门
- 项目类型:国家定项目
- 收费标准:1、机构监管费=上年末实收资本×0.05%×风险调整系数。风险调整系数根据被监管单位的监管评级确定,其中一级为 0.85,二级为 0.92,三级为 1,四级为 1.08,五级为 1.15;
2、业务监管费=(上年末资产总额-上年末实收资 本)×分档费率×风险调整系数-境外分支机构向所在国家缴纳 的监管费。 2015 至 2017 年的分档费率为:6 万亿元(含 6 万亿元)以下 部分为 0.034
- 收费依据:
财税〔2015〕21号,发改价格〔2016〕14号,财税〔2017〕52号
- 资金管理方式:缴入中央国库
- 执收单位:中国银监会
- 备注: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暂免银行业、保险业监管费。
收费范围:纳入监管范围的各类商业银行、信用社、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邮政储蓄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