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28 16:37: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各有关企业:
根据《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0年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潮工信﹝2020﹞3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开展2020年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项目实施单位在广东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项目技术上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示范项目使用的装备和系统自主安全可控。
(三)项目符合《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中相应类别的具体要求。
(四)项目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率等方面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长性。
(五)项目智能制造模式在全行业具有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项目单位愿意主动配合总结经验,推广模式。
(六)项目已经建成或基本建成,并取得明显成效,未完工项目应于2020年12月前完工。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试点示范的企业要参照《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和《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认真填写《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并按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以上申报要求详见附件)。
(二)各有关企业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填写并核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政策符合性,并于2020年5月17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五份(含电子版)报送我局(生产与改革股)。
附件:《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0年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潮工信﹝2020﹞36号)
2020年4月26日
(联系人:赵金盛,蔡贤召;电话:5811189;邮箱:zjs44052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