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08 08:52: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现将潮州市潮安区泓华贸易有限公司等2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申报失业保险费返还的企业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在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可向受理单位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5月10日
受理单位:潮州市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失业保险股
受理电话:0768-5821081
附件: 潮安区第四批返还失业保险费企业名单(2家)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