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15 15:24: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安工科公示[2020] 4号
根据《潮州市潮安区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安经科[2018]134号)规定,经企业自愿申请,所在镇(场)经济主管部门初审推荐,区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公室核准,拟同意潮州市潮安区凤塘顺泰纸品厂等3家企业为潮州市潮安区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2020年第二季度第2批入库企业。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对核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2020年5月15日-5月19日),如对入库企业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区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公室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68-5818617,传真:0768-5815188
附件:拟入库企业名单。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