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13 10:25: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潮州市人口普查简报
第7期
潮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
潮州市人普办多方联动推进经费落实
及普查宣传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近日潮州市人普办联合多个职能部门,形成合力,硬化措施,强力推进经费落实和普查宣传工作。
一、联合多部门发文要求做好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保障工作
5月8日,潮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潮州市财政厅、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潮州市统计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潮人普办字〔2020〕7号)。
《通知》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尽快核定普查预算经费并及时足额到位。要求各级政府落实本级负担的人口普查经费,确保按时拨付、足额到位。二是统筹做好普查设备配置工作。各级统计部门在充分利用原有设备资源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人口普查实际工作需要补充购置PAD,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普查设备配置的资金保障工作。 三是认真落实普查人员劳动报酬经费 。对从各单位抽调兼职承担普查任务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各级普查机构根据当地实际和普查工作任务发放其入户调查期间的普查补助。对需要向社会公开聘请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按时支付其劳动报酬,不得拖欠,不得摊派。经费由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负担,从人口普查专项经费中列支。四是切实提高普查经费使用效益。各县(区)财政和统计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加大普查经费的统筹安排和管理力度。统计部门要本着厉行节约、精打细算的原则编制普查经费预算,严格控制普查经费开支标准和支出范围,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铺张浪费,按要求编制普查经费的绩效目标,开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切实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联合市委宣传部部署潮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
为切实做好潮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社会动员和宣传工作,保障第七次人口普查顺利实施,使广大普查对象积极配合人口普查,如实申报普查资料,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根据《广东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结合潮州实际,于5月8日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潮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潮人普办字〔2020〕6号),我市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将全面展开。
《通知》紧密围绕人口普查中心工作,按照人口普查的“普查准备阶段、普查登记阶段、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三个阶段细化宣传工作,每个阶段以相应的宣传重点制定活动计划,让宣传工作贯穿人口普查始终,充分发挥宣传动员作用,形成浓厚的人口普查宣传氛围。
此次宣传工作以“节约、有效、丰富”为目的,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作用,依照“公益性宣传为主,有偿性宣传为辅”的原则,通过户外广告牌、宣传画、宣传栏、手机短信、社交软件、视频平台等多种宣传方式开展宣传,为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报:省人口普查办公室,市政府,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发送:各县(区)人口普查办公室,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各内设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