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11 16:34: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为加强我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问题,全面掌握我县食品安全总体情况,我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2020年饶平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依法对辖区内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抽检。现将部分食品抽检情况进行公示,共529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22批次,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7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粮食加工品2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批次;调味品30批次;肉制品23批次;乳制品9批次;饮料36批次;方便食品9批次;饼干6批次;罐头5批次;速冻食品13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7批次;糖果制品27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4批次;酒类8批次;蔬菜制品9批次;水果制品10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0批次;蛋制品5批次;食糖5批次;水产制品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7批次;糕点28批次;豆制品11批次;蜂产品5批次;食用农产品226批次;食盐6批次;食品添加剂1批次。以上27个食品大类,除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食用农产品(畜禽肉及副产品)2批次、食用农产品(水产品)3批次,共7批次检验项目不合格外,其他27个食品大类共522批次样品,均未检出不合格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如下:
(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不合格:1、饶平县中正佳乐福超市销售的,标示为广东星期八食品工业有限公司2020年04月12日生产的,规格为388克/包的山东烤花生,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159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使用);2、广东福宁易购超市有限公司上饶分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广东星期八食品工业有限公司2020年4月3日生产的,规格为388克/包的蒜香花生,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141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二)食用农产品5批次不合格:1、饶平县钱东镇鑫佰家超市销售的生鱼(淡),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145.3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100μg/kg);2、饶平县钱东镇鑫佰家超市销售的三目蟹(海),镉(以Cd计)检出值0.68mg/kg,不符合标准规定(≤0.5mg/kg);3、广东福宁易购超市有限公司新丰分公司销售的鲈鱼(淡),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128.8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100μg/kg);4、饶平县信乐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猪肉(瘦肉),氯霉素检出值5.58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5饶平县信乐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猪肉(前腿肉),氯霉素检出值0.37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三、核查处置情况
我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月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具体抽检清单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2020年食品抽检结果公示第二批合格清单.xls
附件2:2020年食品抽检结果公示第二批不合格清单.xls
附件3:2020年食用农产品抽检结果公示第一批合格清单.xls
附件4:2020年食用农产品抽检结果公示第一批不合格清单.xls
附件5: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