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19 14:44: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为加强社会保障能力,减轻群众经济压力。区委、区政府积极探索改善民生的新途径,区财政出资45.6万元,为百姓买单提供风险保障。
问:
民生综合保险是什么?
答:民生综合保险主要包括:“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公共安全事故政府救助责任保险”、“未成年人、学生意外溺水身亡保险”、“见义勇为责任险”、“高考本科生资助险”、“组织活动责任险”和“法定传染病救助责任险”。保险期限为:2020年5月22日至2021年5月21日。
(一)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由于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风、暴雨、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飑线、台风(热带风暴)、海啸、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冰雹等自然灾害以及在上述自然灾害中的抢险救灾行为导致人身死亡或伤残事故。此项下累计赔偿限额为2000万元,每次赔偿限额为500万元。死亡伤残每人赔偿限额为10万元。
(二)公共安全事故政府救助责任保险:保障对象在承保区域内因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建筑物倒塌或参加群众性活动中因发生拥挤、踩踏等公共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此项下累计赔偿限额为2000万元。
(三)未成年人、学生意外溺水身亡保险:保障对象为未成年人、学生因意外溺水导致死亡、伤残(保障对象:年龄18周岁以下人员及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下学生)。此项下累计赔偿限额为500万元。死亡伤残每人赔偿限额为10万元。
(四)见义勇为责任险:保障对象为见义勇为责任险事故导致人身死亡或伤残事故。此项下累计赔偿限额为100万元。死亡伤残每人赔偿限额为20万元。
(五)高考本科生资助险:在保险期间内,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上大学本科的(以高考录取通知书为准),符合条件的考生每生一次性资助1.2万元;其中通过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和远程学历教育等途径所取得的,不在资助范围内。
(六)组织活动责任险:在保险期间内,由湘桥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组织的相关活动因意外事故导致人身死亡或伤残事故需由组织者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赔付。此项下累计赔偿限额为全年累计赔偿限额100万元,其中: 死亡、伤残每人赔偿限额10万元。
(七)法定传染病救助责任险:上述保障对象受到甲类法定传染病或按照甲类管理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非典型肺炎(SARS)等乙类法定传染病传染导致人身死亡或伤。累计赔偿限额为100万。确诊每人赔偿限额为3000元,确诊后诊断为重疾的每人赔偿限额为1万元,最终导致死亡伤残每人赔偿限额为5万元,各项责任不叠加赔。
问:
保障对象都有谁?
答:
(一)凡属湘桥区户籍的自然人;
(二)有居住证的外地务工人员;
(三)其他未取得湘桥区户籍但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口:
1、长期居住在湘桥辖区内无户口的原住民;
2、与湘桥辖区内户籍自然人(不包括有居住证的外地务工人员)结婚,因政策或特殊原因尚未取得户籍的人口;
3、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湘桥区,其结婚后生育的尚未入户的子女。
(四)户籍所在地不在湘桥辖区但在湘桥区辖区工作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问:
如何申请理赔?
答:保险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当事人家属及时拨打保险公司“95518”24小时电话服务热线;或者拨打0768-2228962,区民政部门为你协调理赔服务。保险公司成立“政府民生综合责任保险服务小组”,实行专人责任制,优先处理政府民生综合责任保险各项赔案,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文章来源:湘桥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