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22 10:30: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校验期为1年的医疗机构,校验期内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累计超过24分,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时,登记机关应给予1-6个月的暂缓校验期。
潮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对潮州华美医疗美容门诊部行政处罚及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的通报》(潮卫办函〔2020〕268号)、《关于对华美医疗美容门诊部行政处罚及不良行为记分情况的通报》分别对潮州华美医疗美容门诊部记23分、5分,总计28分。
我局现对潮州华美医疗美容门诊部2019年度校验暂缓校验1个月。
暂缓时间: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
请知悉!
潮州市枫溪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