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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调整潮安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方案听证会暨征集参加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24 16:38: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为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应当履行价格听证程序,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据此,潮州市潮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拟于2020年8月中旬举行价格听证会,对《潮安区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听证方案》进行论证,现就征集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名额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安排29名。其中,消费者12名,区人大代表1名,区政协委员1名,经营者2名(污水处理企业),相关领域专家学者1名,有关部门代表、社团组织12名(司法局、财政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农业局、消委会、庵埠、凤凰镇政府各1人,相关自来水厂3家)。同时,本次听证会共设旁听人不超过5名。

二、产生方式

报名人数不足的,由我局委托有关部门或组织推荐产生。消费者由区消委会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营者、专家学者、部门代表、社会组织由相关政府部门推荐或聘请;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随机抽取方式产生。

三、报名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居住或工作在潮安区范围内,具有有效的潮州市身份证(或居住证、学生证等证件),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二)对污水处理行业有一定的调查研究,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及相关情况,热心公用公益事业发展,具备一定的语言组织表达能力;

(三)能够如期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四)同意公开姓名、职业、工作单位等必要的个人信息。(听证会参加人确定后,有关信息将在潮安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四、报名办法

凭身份证明材料可直接到我局收费管理股填表报名(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发改局502室)。

五、报名时间

2020年6月24日—7月2日

联系电话:5810212 

六、 听证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告。 

特此通告

潮州市潮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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